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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牛建兵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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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4-12-26 09:37:30 打印 字号: | |

关于罪犯牛建兵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2024)云0802刑更17号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牛建兵,男,1961年9月6日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及住址均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3年10月21日被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取保候审,于2024年7月29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20241021日,本院作出(20240802刑初204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牛建兵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后罪犯牛建兵提起上诉,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4)云08刑终166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生效后依法移交执行,普洱市思茅区看守所以牛建兵患有高血压、脂肪肝等疾病暂不予收押2024年12月20日,罪犯牛建兵以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3级、冠心病、心绞痛、2型糖尿病、混合性高脂血症等)为由向本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本院已于2024年12月23日对其申请予以立案,现对上述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41225日至20241230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来信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刑庭

联系电话:0879-2309877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20241225


 
责任编辑: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