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吴忠云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2024)云0802刑更6号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吴忠云,男,1961年1月10日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住普洱市思茅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4年6月5日被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取保候审,于同年8月1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2024年8月16日,本院作出(2024)云0802刑初244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吴忠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4年8月20日,罪犯吴忠云以患有重大疾病(恶性肿瘤介入治疗、恶性肿瘤靶向治疗、升结肠中分化管状腺癌术后rT3N0M1a IVA期、低钾血症、肝部和肝内胆管继发性恶性肿瘤等)为由向本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本院已于2024年8月28日对其申请予以立案,现对上述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4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来信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刑庭
联系电话:0879-2309877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