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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思茅区法院抓实全链条诉源治理 用心创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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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艳超  发布时间:2023-12-06 17:41:34 打印 字号: | |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关键举措。思茅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工作始终,聚焦诉前预防、诉中提质、诉后巩固三个环节,不断用心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抓“前端”遏增量,溯本清源“治未病”

思茅区法院积极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发挥前端关口作用,将人民法院预防化解职能延伸到纠纷产生的初始源头,通过“三步走”主动减少涉企纠纷案件增量。一是深入企业一线。通过实地考察、深入走访,了解企业的所思所想所求,用法律知识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企业”“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全方位深入基层和企业。通过宣讲、座谈方式,用法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企业法律运用能力和有效诉讼。二是听取企业意见。畅通沟通渠道,改进法院工作,增进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收集企业在诉讼活动中的诉求、困惑,充分听取各位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现已收集有效的企业反馈信息三十余条,解决涉企问题二十余次,让服务企业真正落地见效。三是及时进行反馈。在走访企业后将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分析,针对企业在规范制定合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用工劳动争议等领域反映的问题,派出法律服务专员进行定期回访与答疑。针对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课,用现场教学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与素养。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主动上门“把脉问诊”,实现矛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



抓“中段”提质量,实质解纷“治已病”

思茅区法院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把“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建立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以联合会议纪要等形式固定协商成果,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推动涉企业破产、土地征收、招商引资等案件的提前预防、化解工作。2023年以来,思茅区法院受理普洱光大纸业有限公司150余件民事纠纷案件,受案后承办法官迅速研判,并积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解忧抒困,充分考虑到企业被保全财产的特殊性,在对固定资产及经营资质的经济价值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审慎妥善采取财产保全方式,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又能达到最大程度兑现胜诉方实体权益双赢效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思茅区法院主要领导积极与普洱光大纸业公司、川渝商会、产业园区管委会等进行多次涉诉保企业会商会议,争取光大纸业案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最终与思茅区委、政府和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力配合通过“以商招商+腾笼换鸟”方式引进浙江神海集团收购普洱光大纸业有限公司资产,并成立云南云迹纸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在原有厂房、设备、配套设施等资源基础上再扩规利用,盘活有效资产资源,完成生产线建设,实现“旧巢”引“新凤”。



抓“末端”控变量,防止衍生“治再病”

思茅区法院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主动延伸司法触角,积极做好诉源治理的“后半篇文章”,善于从个案中、类案中发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要求不仅把案办结了,更要实质解决问题,避免后续上诉、申诉、上访无休无止。将“如我在诉”的意识理念融入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将审判职能主动向后延伸,及时推行判后回访,通过回访约谈、判后答疑、督促执行等方式,传递司法温度,让当事人从内心真正服判息诉。以现代化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切实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一案结多案生”。



 

责任编辑:李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