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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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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2-03 14:30:00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是区(县)级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对区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修订如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指导人民司法调解工作。

5.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8.依照法律规定或上级法院的指令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9.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工作人员。

10.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11.规划、管理本院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

12.通过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3.承办其他应由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综合审判庭)、速裁团队、思茅港派出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集约送达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思茅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抓好主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打造“五个司法”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强化审判质效意识,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公正办理和裁判好每一起案件,在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上狠下功夫。以规范的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有实质性、根本性的跃升。

二是抓实举措,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从司法职权配置、内设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绩效评估和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改革等方面完善和细化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将信息化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信息化动态监控系统,防控廉洁风险、错案风险。建立健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客观评估干警工作绩效。

三是抓强本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塑形、以文兴业。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5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658,436.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36,177.98元,上年结转结余1380858.7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641,4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660236.73元,增长6.15%,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3人,基本支出增加4509836.73,二是上年结转138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5700元,项目支出结转12152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017,036.73元,其中:本年收入23,636,177.98元,上年结转收入1,380,858.7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36,177.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660236.73元,增长6.15%,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3人,基本支出增加4509836.73,二是上年结转138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5700元,项目支出结转1215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658,436.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017,036.73元,其中:基本支出19,882,536.7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509836.73增加原因:2022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134,5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253800元,减少原因:我院办公楼修缮等项目今年不再安排,故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3,921,148.55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998,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事务、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5,034,5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其他工作任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0,894.24元,主要用于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927.30元,主要用于法院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25,570.91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单位医疗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6,595.53元,主要用于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35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96,050.20元,主要用于法院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400.00,下降27.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2,900.00,下降52.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6次,共计接待1370人次。

减少原因: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7,500.00 下降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7,500.00,下降7.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2023年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减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预算年度目标:一是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深化疫情防控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打击整治跨境犯罪专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民生司法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审判管理、代表委员联络七项重大工作;三是全力推进两个“一站式”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智慧法院、过硬队伍四建设。

重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机关)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重点支出方向主要是疫情防控安全保障、队伍建设、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经费保障。通过加强安全保障、法警业务素质提升、审判系统、信息化建设申报运行维护,全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过硬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加强警务安全保障及法警队业务素质提升,预计安保巡查次数2/天、安全事故发生次数小于5次;聘用制人员技能培训通过率100%。二是通过审判系统、信息化建设设备维护,预计软件采购/维护数量8套、裁判文书正确率100%、电子卷宗归档制作率80%、法定审限内结案98%、审判执行信息覆盖率100%、三是通过审判执行、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预计案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

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882536.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9836.73增加原因:2023年人员基数增加,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37777189.54元,其中,流动资产24137487.59元,固定资产13490794.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8906.9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5949.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7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4813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3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