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法治思茅、平安思茅建设,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近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深入思茅区南屏镇曼连社区柏枝寺村民小组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某在KTV喝酒唱歌之后,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驶至茶城大道第二小学环岛时被执勤民警查获。胡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8.66mg/100mL。胡某某醉酒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官进行当庭宣判,判处胡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胡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庭审结束后,思茅区法院以此庭审为契机,就“自治、法治、德治”普法宣讲,对村民提出的醉驾、酒驾的标准、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解释,并发放宣传资料。最后法官再次提醒村民不可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切莫心存侥幸心理;村民们表示法官面对面给村民们的上了一堂深动的法治课,受益颇深,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用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
思茅区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下一步将加大“法治进乡村”巡回审判力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创建法治普洱、平安普洱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