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思茅区人民法院思茅港人民法庭巡回公开审理四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2件案件当庭履行完毕,2件案件择期宣判。
徐某某与四被告何某、飞某、郝某、罗某的纠纷源于2017年四被告将龙潭乡龙潭村的移民搬迁房承包给徐某某建设,方对房屋质量、工程面积、工程款等发生争议,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徐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当地负责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了解到四被告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涉案房屋系政府补贴建房。因案件类型复杂、涉案当事人众多,为查清案件事实,更好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事先联系当地有调解经验的村领导、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建房现场勘查发现徐某确有部分工程未做完,四被告也存在工程款未付清的情况,对徐某未做部分当场组织双方确认工程量,同日在龙潭司法所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当地群众参与旁听。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被告飞某当庭支付徐某工程款9400元,被告何某当庭支付徐某工程款5000元。两件争议二年多的纠纷经法庭调解即时履行完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另两件案子经过开庭查清了案件事实,因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旁听群众和村民小组的领导也表示本次巡回审理很有教育意义。
让“法庭”来到乡下的田间、地头、当事人的家中,一方面方便法官到当地了解案情,查清案件事实,另一方面也方便群众出庭应诉,减少诉累,也是最生动的普法宣传。思茅港法庭全体干警迎着朝露出门,踏着星光回家,以实际行动助力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