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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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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蕴茹  发布时间:2020-06-22 09:37:34 打印 字号: | |

2020年6月17日上午,思茅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茜、审判员罗卫东、人民陪审员杨建华等一行,前往案发地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炮掌山村委会大平掌村民小组,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祁某良、汪某某、李某良、祁某泽、李某四涉嫌犯滥伐林木罪一案。

案件经过:2019年12月,被告人祁某良、汪某伟、李某良、祁某泽、李某四等五人因建房需要,共同商量到祁某良家山上砍伐林木。2019年12月1日,被告人祁某良以其妻子董某英的《林权证》申请办理了7.70立方米的采伐指标,后五名被告人共同到位于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炮掌山村大平掌村民小组的祁某良家“小黑潭梁子”采伐林木,后雇人将木材运至思茅港镇梓原木材加工厂加工。经普洱市思茅区三木国有林场调查设计队鉴定,被砍伐林木203株,活立木蓄积合计75.7785立方米,超量采伐林木蓄积68.0785立方米。

思茅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鉴于广大农村村民对滥伐林木罪的认识不足,决定以巡回审判、全程网络直播的方式在五名被告人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起到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的作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名被告人采伐林木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五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五名被告人进行了当庭宣判。

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审判长对五名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让被告人认识到滥伐林木的严重性及保护森林环境的重要性,同时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使旁听人员“零距离”体会到“法律威严不可触犯”的真正含义,进一步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张茜表示,“运用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释法,比单一的宣读法律法条更直观、更真实、更鲜活,也带来了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从根本上认识有关滥伐林木罪的法律知识,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