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茅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当庭化解了一起因供用水关系引发的纠纷。从当事人剑拔弩张对簿公堂到案结事了握手言和,充分体现了让人民群众减少诉累、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的司法理念。
冷某与A净水公司之间的矛盾源于冷某多年前办理的一张纯净水供水卡。数年前,B净水公司在小区安装了供水机,冷某购买了充值卡。2019年初,该小区净水业务由A净水公司承继,A净水公司停止了供水,欲将该供水机拆除。冷某与A净水公司多次交涉无果,遂起诉要求A净水公司继续供水。
法庭调解过程中,冷某认为由于A净水公司承继了之前净水公司的业务,故A净水公司应继续履行供水合同;A净水公司则认为,其与冷某之间无合同关系,故不应承担责任。经承办法官向双方耐心解释及劝导,双方初步同意处理方案为由A净水公司退还冷某供水卡内的余额。此后,根据A净水公司提供的刷卡机,冷某卡内余额仅为70余元,冷某不认可该数额,认为刷卡机软件系A净水公司伪造。在法官建议之下,双方同意到取水机现场进行确认,但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取水机已因故障停用,因此,双方之间仍不能达成协议。烈日之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认识到双方的责任义务,最终同意了法官给出的“由A净水公司向冷某退还取水卡余额300元,冷某停止使用供水机”方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不论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案件繁简程度,思茅区人民法院始终奉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原则,“美人之美、美美与共”,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