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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防疫与效率,远程视频在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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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0-03-30 09:20:45 打印 字号: | |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刘某因在缅甸做生意未能回国,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3月16日上午,刘某通过网络申请诉前调解。


2017年2月20日,赵某饲养的狗将刘某咬伤,刘某伤势严重,在家休息多月,未能正常从事经营活动。赵某承诺会赔偿一切治疗及相关费用,但事发以来一直拖延未付。刘某多次联系赵某,但赵某屡次借口拖延,却从未履行。无奈之下刘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院。

调解过程中,赵某神情异常激动,不停地向调解员解释说这事儿他亏大啦。刘某也不甘示弱,据理力争,坚持要对方赔偿2万余元。就在双方都僵持不下时,思茅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孙智邀请院长米思哲在线参与协助调解。米思哲院长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解释、争论,并适时开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和风细雨阐释法律,分清是非,晓以利害。指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经过近一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都做出退让,刘某与赵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及时清结,赵某支付刘某医疗费、营养费共计5000元,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请求。


为方便疫情期间当事人参加诉讼,我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大力促进在线调解,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平台,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享受全方位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