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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思茅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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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2-26 15:13:29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思茅区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导诉员、辅警等10名合同制雇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身份说明

合同制雇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导诉、安检等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地方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只行使辅助审判、执行和导诉、安检等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书记员8名:男女各半,从事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记录等工作。

2、导诉员1名:男女不限,从事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导诉等综合性事务辅助工作。

3、辅警1名:限女性,从事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安检等综合性事务辅助工作。

三、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普洱市常住户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端庄,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普通话。

4、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备注:2018年3月即可上正常班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出具有效学历证明可以报名)

特别要求:

1.导诉员: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普通话标准流利。

2.辅  警:身高160cm以上,应变能力强,退伍军人、公安类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书记员: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具备较强的计算机速录和听记能力,计算机中文录入每分钟60字以上(听打和看打), 法学专业优先

四、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五、聘用方式

1、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与思茅区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制合同,初次签订1年。

2、初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需要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制雇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外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七、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等,具体事宜待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正规彩照四张。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8:0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思茅区龙生路85号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叶   杨璨源 电话:0879-2189506。

本公告由思茅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思茅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9日

责任编辑: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