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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检查考核思茅区人民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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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文彬  发布时间:2018-02-11 15:47:05 打印 字号: | |

1月18日下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组在党组书记、院长尹德坤的率领下,对思茅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思茅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建明主持考核会议,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在编在职干警参加会议。

尹德坤院长首先作了动员讲话,强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意义,要求该院干警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并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认真做好2018年法院各项工作。当前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在思想政治、责任担当以及方法举措方面,紧跟中央、省、市委以及最高法院、省高院的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尹院长强调,要当好普洱跨越发展的保卫者和捍卫者,认真的履行好秉公执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的神圣使命,为依法治市作出新的贡献,为普洱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八点要求: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三要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四是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五是要持之以恒的正风肃纪;六是要夺取全面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七是要健全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八是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市中院监察处张光州处长就此次考核的内容、工作程序、纪律要求等作了说明。

会上,思茅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江涛同志就思茅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个人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汇报。重点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法办案、廉政建设等方面总结了一年来院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随后,参会干警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思茅区法院领导班子和院领导干部落实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测评。测评结束后,考核组认真查阅相关工作台账。

责任编辑:赵俊